安 全 责 任 协 议 书
甲 方:贵州华鹰美术培训学校
乙 方:
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艺术培训班学习,为了加强管理,防范各种事故发生,确保教学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和校纪校规、管理制度等,自愿签订如下责任协议书: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教学场地、教学用具,随时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2、甲方教学相应的电器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使用条件,并定时进行检修、维护。
3、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各种常见不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学习,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4、甲方组织讲座、集会、户外活动或其它离开教学场地的活动时,应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如有特殊体质、特殊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报名之前必须告知甲方,如未告知甲方,在甲方学习期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3、乙方应当注意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违法犯罪和伤害他人损毁甲方财产的行为。
5、乙方不得擅自搬动、安装、拆卸甲方提供的与教学有关的各种设施、设备、电器,更不得乱搭接电线。如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6、乙方在学习期间,如需缺席,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管理老师同意后方能缺席(患突发病或遇不可抗拒力量如地震、火灾、洪水等导致的缺席除外),乙方在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乙方请假外出或无故旷课外出、上学放学路上坐无营运资格车辆、严重违规违纪)而导致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在培训期内违反本责任书前1—6款规定所造成的所有人身伤害、财产损毁或与他人发生的纠纷、争议,以及由此引起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等概由乙方承担(因甲方的场地不安全除外)。
三、安全责任的承担
1、甲、乙双方各自进行安全防范和本责任书中约定的各自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2、甲、乙双方违反各自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概由责任者承担,如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或引起连带责任,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其责任。
3、如有国家招生政策变动,学校允许转专业,但不退学不退费。
四、从报名之日起学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学习,校方不退任何费用。
五、本责任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六、本责任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贵州华鹰美术培训学校
乙 方:
监 护 人: 年 月 日
贵阳集训中心:贵阳市乌当区顺海中路99号
铜仁A校区:铜仁第二中学门口旁
铜仁B校区:铜仁清水花园别墅区
毕节校区:毕节市七星关区爱民广场长城花园8单元
印江校区:铜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普桐寨(印江一中旁)
铜仁思南校区:铜仁市思南县关中坝街道江东社区民族风情街1-2-2号
重庆集训中心: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王志王路76号